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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规定

发布:浏览量:时间:2024-06-24 15:36:13

苏科委办〔2024〕1号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校在职领导干部在工作日及节假日因公因私离开苏州大市范围(以下简称“外出”),应按本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领导干部外出须履行的请假报备手续

(一)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报备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并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予以备案。

(二)学校副职校领导、中层正职常委外出,向校党委书记申请批准,副校长外出同时要向校长申请批准,并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予以备案。

(三)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外出,向分管(联系)校领导申请批准;超过3天的,在征得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须经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同意(属于党群系统的向校党委书记请假,属于行政系统的向校长请假)。

(四)中层副职外出,在征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分管(联系)校领导申请批准。

(五)中层干部外出,须提前2天在OA系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申请请假报备。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报备,可先以短信、微信、电话或口头形式请假报备,并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报备手续。

三、各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须同时外出的,应在请假时说明,并报请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领导干部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将自己的去向和联系方式告知本单位(部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正职外出的(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外出期间还需指定1位临时负责人。

五、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确定出国(境)时间后,按上述程序报备。

六、外出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续假应及时补办报备手续。请假期间,如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仍需办理会议请假备案手续;如适逢学校安排干部值班,请在出行前确定好代班干部,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逾期不归或请假期间无故失去联系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