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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浏览量:时间:2024-06-26 14:30:26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历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暑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因各年级、专业教学活动结束时间不同,请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活动进程安排,在完成教学任务后自行安排学生放假时间。

(二)教职工:坐班制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从7月10日(星期三)开始安排轮休;非坐班制教师原则上从7月10日开始安排休假,有教学实习、实践指导任务和期末考核工作的教师须按规定继续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提前休假。7月6日(星期六)、7月7日(星期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二、开学时间及补考工作安排

(一)学生: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有补考任务的学生应提前返校,8月30日开始集中补考考试。

(二)教职工:坐班制教职工8月30日(星期五)起正式上班,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非坐班制教师8月30日报到,8月31日、9月1日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活动,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教学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按要求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和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认真拟定教学进度表并做好备课工作,及时完成详细的教案和高质量课件。

(二)招生就业工作: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要做好招生宣传、录取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确保我校初次就业率达到上级要求。

(三)学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成立留校学生工作小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专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应牵头相关部门及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博士点申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工作: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等有关部门要确保暑假校园水电正常供应,确保交通、电讯、网络畅通,并全面落实好防汛、防台相关应急措施;要利用暑假安排好教室、食堂和宿舍的检查维修及调整工作。

(六)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要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法治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于7月10日前完成对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隐患的检查、排查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要指导、督促实验室做好易制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实验室安全制度的落实,假期中加强对研究生使用实验室及危化品的安全检查。基建处要加强校园在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七)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请各单位于7月5日下午4点前将值班表电子档盖章扫描后上传至学校OA办公系统(登录OA系统,在页面左侧“知识社区—文档中心—学校文档—2024年度”内的相关栏目中上传),纸质稿交至校长办公室(行政楼4210室)。

假期承担学校总值班的值班干部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暑假期间,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于星期一、四上午9:30-11:00,下午1:30-3:00在行政楼4210室集中处理用印(章)事宜,其他时间如急需用印请提前与党办、校办联系。

特此通知。

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暑假值班安排表.docx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