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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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告》的通知

发布:浏览量:时间:2024-09-14 08:31:22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告》转发给你们,请予以关注。

校长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9月18日10时至10时19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及信号规定如下:

1、10:00~10:03 鸣放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2、10:08~10:11 鸣放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3、10:16~10:19 鸣放解除警报

长鸣3分钟。

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